关于吴某某被鞭炮炸伤要求赔偿等问题的答复书
来源:
湘阴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4-08-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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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先生:
您于2024年8月5日通过来访反映“自己系洋沙湖镇大中石板片村民,在邻居家办丧事时不慎被烟花炸伤,邻居家花炮在岳府村村民万某家购买,其经人民医院检查左耳耳膜穿孔,现要求赔偿!但当事人相互推诿,村委调解无果,希望政府部门出面处理!”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我单位于2024年8月6日受理,并发出依法分类程序受理告知书。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收到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后,我县洋沙湖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镇负责干部杨某某、司法所长甘某某前往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得知:
2024年7月28日晚上,您在邻居家帮忙办丧事时不慎被烟花炸伤,经人民医院检查左耳耳膜穿孔(有医院的诊断记录),自行垫付医疗费3050元。邻居家花炮在岳府村村民万某家购买,邻居有提供相关关购买凭证,故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处理意见:
经洋沙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就此次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由万某一次性赔偿吴某某医药费、误工费、衣物损失费等一切费用4500元。并于2024年8月15日在洋沙湖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
如不服本答复,请6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湘阴县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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