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某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9-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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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某先生:
您于2023年8月15日来信反映:“湘阴县洋沙湖街道金辅村的居民李某某在家中养了二十头猪,污水未经处理流在附近的我家鱼塘内,导致我养殖的鱼今年8月1日死亡,村干部多次协调未果,希望部门制止该随意排污行为,同时督促养殖户给予赔偿”的诉求,我镇于2023年8月15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针对您所反映的信访问题,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镇司法所、畜牧站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李某某猪场粪水排放到您和组上村民吴某某两人承包的鱼塘中疑致鱼死亡。8月16日上午镇信访办、司法、畜牧站及金辅村村委组织涉事双方进行协调,养现殖户李某某已做出赔偿,猪场排污问题需按照畜牧站的要求整改。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目前,猪场整改已完成!
如不服本答复处理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
湘阴县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