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县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全县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有效减少信访矛盾积累和人员上行。根据市信访局《2023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结合今年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工作,经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评定标准
1.无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2.无到县5人(含5人)以上集访;到县个访不超过3批次;
3.无到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信访信息系统投诉的信访事项;
4.无向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的信访事项;
5.无到国家部委办投诉的信访事项;
6.无重复信访;
7.无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炒作;无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案件;
8.建立信访信息员制度。
二、数据统计和评定方法
(一)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数据统计按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数据和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室通报数据和县信访局统计数据为准。
(三)评定方法
1.乡镇(街道)自评。2024年1月上旬,各街道(乡镇)按照标准及月考核通报情况组织自评,推荐名单报送县信访局。
2.联合审核。2024年1月中旬,由县信访局督查股牵头组织各业务股室按照评定标准对推荐名单进行联合初审,将初审名单汇总提交县信访局党组会议审核。
(四)结果确认。审核结果向乡镇(街道)进行反馈复核后,提交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审定。评定结果报市信访局审查备案。
三、结果运用
经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的“全县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名单予以全县通报表彰,并给予五千元奖金奖励。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评定结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未达70%以上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湘阴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