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推广《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年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经验、成果,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5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内容
(一)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相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重点宣传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信访改革、法治建设和推动“枫桥经验”湖南化等成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多元化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律意识,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意识。
(二)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合的相关法律。把《长江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纳入这次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宣传《长江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
三、安排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日—5月10日)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5月11日—5月25日)
1.举办一场专题信访知识业务培训。邀请两位市领导来我县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3.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将信访法治宣传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集中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新作为、新成效、新经验,以及信访部门、信访干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生动案例、感人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采取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漫画等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信访法治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提高信访法治宣传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三)总结验收(5月26日—5月31日)
活动结束及时表扬好的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月活动相关材料、图像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纸质版)和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县信访局。联系人:潘宇,联系电话: 0730—2115857。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活动。宣传活动开展和相关图片资料报送情况县信访联席办将予以通报,通报情况作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加减分的重要依据。
湘阴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