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设置正股级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室)、政工人事股(城市服务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考核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广告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县公安局派出机构,由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双重管理;县城管局下设6家所属事业单位: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湘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湘阴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湘阴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湘阴县城市照明服务中心,湘阴县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湘阴县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1、行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乡燃气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者以及有照经营者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个体门店经营者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许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违法停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临时建设工程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对全县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9、负责本系统内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资源出让收入。
10、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
11、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12、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树木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绿化规划、建设、维护、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1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垃圾、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县城内条幅、标语、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县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作。
14、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15、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依法管理全县燃气市场。负责拟订城市燃气、供热特许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管理;负责全县城乡燃气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立项等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全县供气、供热企业及相关商业网站资格审查、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县本级供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查乡镇供气、供热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8、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2021年预算总收入8504.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923.0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48万元;预算总支出85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76.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9.89万元),项目支出5417.3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我局基本支出3086.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6.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9.89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局预算项目支出4869.3万元(不含非税548万元),其中:市场化(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经费2211.7万元,车辆经费356.8万元,路灯电费440万元,社会停车场管理费50万元,城乡垃圾收转运经费1389.5万元,城区保洁经费301.3万元,城区整治和小型维护12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按2021年我单位各项目资金(不含非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市场化(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经费2269.66万元,车辆经费379.81万元,路灯电费478.67万元,社会停车场管理费125.55万元,城乡垃圾收转运经费1560.27万元,城区保洁经费310.99万元,城区整治和小型维护133.62万元,专项支出(不含非税)共计5258.57万元,超预算389.27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表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1.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已于规定时间内在湘阴县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了预决算。
2.存量资金管理。我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梳理,明确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和强化检查督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资产管理。我局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规范了管理流程。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我局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额为0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支出,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5.财务管理情况。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接受相关各级部门的检查。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突出日常管理,提升整体水平
1.环境卫生更加整洁。督促保洁公司增加路面保洁频次,按照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的管理方式,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护栏和工地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加强城区洒水降尘工作,主次干道洒水不低于8次/天,特护期不低于10次/天,建立了雾炮车常态化作业机制,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持续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2.绿化养护更加科学。全年对城区公共绿地进行了5次全面修剪、9次除草、2次施肥及2次病虫害防治,切实做好“三分建、七分管”,确保绿化苗木持续健康生长。对三家养护公司采用“日巡查”“周考核”“月讲评”的工作模式,科学提高城市绿化的管理水平。目前,正在推进第三轮城区绿地养护和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营,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3.亮化效果更加突出。回购了路灯节能智能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路灯的维修维护,保证了照明时间、照明率和照明效果,在节约电费的同时发挥城市照明的最大社会效益,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4.市政维护更加精细。加大徒步巡查力度并分区域落实道路维护,修复松动、凹陷、破损的彩板、麻石板3984平方米,更新修复残缺的路侧石584米,修补破损柏油路面208平方米、柏油路面裂缝4090米,更换井盖、雨水篦76套,城区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对公园广场的破损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正在建设5处主题公园广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长廊,营造舒适优美的休闲环境。
(二)突出项目建设,增强城市功能
1.推动雨污管网建设。滨江路(弼时街-污水处理厂段)新建污水管道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芙蓉北路以东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文星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竣工待验;漕溪港及上游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超额完成了县政府50%的指标要求。通过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将基本完成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较大地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
2.建设城乡供气一体化。正在加快推进东山社区的天然气管网敷设工作,已完成中压燃气管道敷设52公里,并全线实现通气,覆盖了金龙镇、静河镇、樟树镇、洋沙湖镇。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燃气特许经营权的竞争方,建立了管道燃气经营竞争机制,居民燃气价格从3.6元/立方米下调为2.95元/立方米,非居民燃气价格从4.75元/立方米下调为3.482元/立方米。
3.开展停车设施建设。完成广兴广场圆形立体公共停车场建设,增加智能停车位99个;擦除拥堵路段的停车泊位约250个,增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360个,划设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框400处,基本解决了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4.规范垃圾中转站管理。对1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安装卷闸门等,确保各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收集到位,解决了垃圾渗漏液污染环境的问题。
5.推进垃圾无害处理。收购了屈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处理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固化物约14159吨,彻底解决了我县飞灰固化物填埋的困难,有效提升了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突出中心工作,彰显城管形象
1.开展全域禁炮整治。建立健全禁炮监控点位和信息员队伍,搭建了移动短信公益宣传平台,通过城市监控视频系统高低摄像头,建立远程监控与地面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及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今年共查处禁炮案件97起,罚款4.1万。
2.加大控违拆违力度。会同文星街道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拆除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358处共5380平方米;联合文星街道、公安、公证等部门单位开展了违法建设“清零”大型整治行动,统一拆除在建违法建设6处共1100平方米;配合乡镇开展大型违法建设集中整治6次,拆除违法建设13700平方米。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对城区餐饮经营场所、夜宵烧烤门店及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了2次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各类餐饮门店631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器272个,对夜宵店的露天烧烤行为予以坚决取缔,全部责令进店并安装油烟收集设施。
4.规范渣土运输管理。督促城区4家渣土运输企业购置25辆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完善渣土运输工地和在建工程洗车作业平台、车辆冲洗设备标准建设,严格查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沿途抛洒滴漏、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渣土运输遗撒污染城市道路案件41起。
5.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了城区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隐患问题1336处,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成立了乡镇石油液化气站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对各乡镇气站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查处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40余起;结合日常巡查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拆除破损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263处。
6.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事项向网上集中,事项入驻到位”的要求,将41项依申请类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部更新,并支持政务服务系统网上申请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两种模式,切实避免“多头跑”的情况发生。按照《湘阴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推行“网上办事”,确保填报率、发布率均达100%,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办理时长较2020年平均压减了5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还不高。如乱停乱靠、游摊小贩、路面坑洼等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问题还比较明显。
2、综合执法力度还不大。日常劝导、教育工作做得比较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打严处还不够,部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效果不理想。
3、创新工作方法还不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与当前所承担的任务、面临的形势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一些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的能力还不足,手段还不多。
4、工作主动性和执行力还不强。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不推不动、推也不动等恶习,工作的主动性和执行力较差,随意性、懈怠感依然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5、干部队伍亟待改善。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与新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要求严重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全面履行城管执法职能的要求,人员不足、知识水平偏低导致影响执法形象和工作效率的问题十分突出。
6、资金运行较为困难。2021年度县财政共计预算我局各项经费8504.04万元。自该预算下达以来,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控制资金支出,但由于承担的城区污染治理环保项目较多,我局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垫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金额较大,影响我局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2021年全局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奋进省十强”的工作目标,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县政府特别交办的8项工作任务,按照城市管理提质提升,精致精美的工作要求,以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机械化、市场化“六化”为抓手,践行“出门就是工作、上街就是管理”工作法,转观念、深改革、抓重点、强保障、增活力、守底线,推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行稳、质优、势好,把县城管理得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更加充满活力。
(一)进一步调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理念。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的主人。我们的城市管理要紧紧围绕市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切实把市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的追求和需要,贯穿到城市管理全过程。二是要树立现代多元化治理理念。要打破原有单一的、纵向的、经验式的城市管理模式,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共治共享。三是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要有匠人之心,把精细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方法落实到每条街道、每棵树木花草、每家门牌门店、每样设施、每个工地、每块广告,努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一是深化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深化改革文件精神,整合执法职能,优化执法队伍,统筹解决执法管理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建立常态化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机制,提升执法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两家保洁公司、三家绿化养护公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季度考评等督查考核措施,建立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的长效化机制。三是健全城市管理体系。建立“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城市管理体系,真正融法、情、理于一体。
(三)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重点。一是聚焦市容环卫。要切实提升环卫清扫保洁标准,提质公厕及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外部及周边保洁管理;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智慧环卫”管理模式,解决卫生质量不够稳的问题;添置一批清洗、保洁车辆,解决机械化率不够高的问题。二是聚焦园林绿化。加强绿地斑秃治理,加大补植换植,做到裸露绿地动态清零;继续打造一批园林绿化样板路段,形成修剪规范、层次分明、管养效果良好的绿化景观。三是聚焦城管执法。推广城管执法“721”工作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招聘一批执法人员及协管员,提升协管员工资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聚焦市政维护。强化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对残缺沟盖板、路沿石、雨篦子、窨井盖等设施加强管护,让道路通行畅起来;加快人行道、盲道“填空补缺”,让市民出行顺起来;提升路灯和亮化精细化养护水平,让城市夜景靓起来。五是聚焦民生热点。要尽快完成对城区路灯、亮化、平安城市监控以及公共用电电表的编号工作,查清城市公共照明电费明细,进一步实现节能目标。要通过门前四包管理、专项维修等措施,逐步消除公共道路与小区交接处管理盲区。要规划新增停车泊位,科学合理制定停车场建设和停车位划设方案,启动广兴超市前立体停车库建设;要对小区停车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具备开放条件的小区停车位面向公众开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依法收回县城区私人经营的33个公交站台,规范城乡户外广告设置。
(四)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素质。一是抓实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进一步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讲话要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围绕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增强“互联网+”思维,增强运用信息化的能力和本领,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增强工作的智慧化水平;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干部队伍培训,提升业务素养、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将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深入基层调研,真抓实干真督办,抓一件成一件。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完善“一岗双责”体系。
(五)进一步筑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底线。一是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开展“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确保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公园广场、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完成乡镇管道燃气市场特许经营权招标和6个标准液化石油气站建设(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新泉镇、城南片区、鹤龙湖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筑牢和谐稳定底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认真做好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工作,狠抓矛盾化解,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把“案结事了”摆在突出位置,筑牢和谐稳定基石。三是筑牢生态环保底线。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确保今年湘江沿线排污口全部整治到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销号;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做好扬尘治理、禁炮禁噪、油烟污染等的常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