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1、职能职责。
(1)行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乡燃气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者以及有照经营者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个体门店经营者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许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违法停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临时建设工程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对全县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9)负责本系统内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资源出让收入。
(10)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
(11)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12)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树木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绿化规划、建设、维护、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1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垃圾、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县城内条幅、标语、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县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作。
(14)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15)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依法管理全县燃气市场。负责拟订城市燃气、供热特许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管理;负责全县城乡燃气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立项等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全县供气、供热企业及相关商业网站资格审查、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县本级供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查乡镇供气、供热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8)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19个,所属事业单位9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督查考核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广告管理办公室、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执法调度指挥中心、党建办公室、工会、妇女联合会、湘阴县城市服务志愿者管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湘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湘阴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湘阴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湘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湘阴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湘阴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湘阴县城市照明服务中心、湘阴县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湘阴县城市公园(广场)管理中心,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局本级和这6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28、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7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5.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5.7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46.25万元、非税收入拨款减少79.5万元。
2、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341.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8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4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5.7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1.3万元,占65.32%;工资福利支出2890.02万元,占34.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90.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45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市场化(清扫保洁、绿化养护)2264.7万元、车辆经费689万元、路灯电费410万元、社会停车场管理50万元、城乡垃圾收专运1268.9万元、城区水域建筑渣土处理等120万元、城区道路洒水及人行道清洗30万元、零星公用设施维护维修120万元、城区管网疏浚2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万元。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城市管理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二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三大队、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卫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08.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2.75万元,下降34.25%,主要是厉行节约及在职人员退休。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城市管理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二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三大队、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卫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4万元,减少比列为18.18%,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万元,拟召开5会议,每次人数约390人,内容为年初动员会、安全教育会、节庆、晚会等;培训费预算27万元,拟开展2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执法管理培训。
4、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3.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62.3万元;工程类及服务类采购预算2115.73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专项用车12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计划。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02万元,项目支出5451.3万元。
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451.3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
1.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美化城市环境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坚持精益求精、精致精美理念,把市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城市管理努力的方向,强化县城网格化、扁平化、精细化管理,强力推进管理手段、城市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质量、生态景观、公用事业、市民素质“八大提质”行动,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街净、楼美、城亮的城市环境。
2.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要切实提升环卫清扫保洁水平,提质公厕及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外部及周边保洁管理,提高市民满意度。要推进绿化管养提质,完成城区绿化补植补栽工程,提升绿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两家保洁公司、三家绿化养护公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季度考评等督查考核措施,建立环卫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的长效化机制。要尽快完成对城区路灯、亮化、平安城市监控以及公共用电电表的编号工作,查清城市公共照明电费明细,进一步实现节能目标。要通过门前四包管理、专项维修等措施,逐步消除公共道路与小区交接处管理盲区。要规划新增停车泊位,科学合理制定停车场建设和停车位划设方案,启动广兴超市前立体停车库建设;要对小区停车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具备开放条件的小区停车位面向公众开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3.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改善城市秩序
要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城管通等科技手段,对违法建设、破坏公用设施、占道经营、搭棚治丧以及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不间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管理各项执法工作规范、文明、高效。要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再升温、再加力、再升级,确保新发生违法建设零增长、现状违法建设按计划清零。要进一步推进燃气市场整治,尽快完成乡镇管道燃气市场特许经营权招标和6个标准液化石油气站建设。要推进县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改善环境质量。要推进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有计划的对城区范围内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依法收回县城区私人经营的33个公交站台,规范城乡户外广告设置,逐步建立我县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
4.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丰富城市内涵
启动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和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县城区地下管线管理信息化。完成湘阴县数字城管城市视频监控汇聚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实时感知、及时介入,运用大数据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丰富“湘阴城管”微信公众号内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向社会各界呈现湘阴城管的日常工作动态,逐步将其打造成一个集政务宣传、信息发布、信息采集、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移动数字化新媒体平台,成为市民群众上报城市问题的新途径,获取信息服务的新载体,表达诉求和参与管理的新渠道,增进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信任度,真正实现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