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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美在城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3-24 09:10 浏览次数: 1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整洁、规范、文明的城区发展环境,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美在城管”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精益求精、精致精美为宗旨,以“三城同创”“九大提质”为导向,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区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街净、楼美、城亮和人旺的宜居宜业宜游县城。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局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组  长:戴  翔  刘  波

副组长:范建培  祝建平  高胜强  刘志伟  张  瑞

组  员:黎世明  陈世明  李  毅  易建新  丰  波

李中凡  杨  维  李再华  王  超  顾  取

第一小组

责任路段:新世纪大道、芙蓉北路、嵩焘路

责任领导:黎世明(组长)  陈世明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甘毅、杨旭、彭颖、蒋伟)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易建新、肖波)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陈广、向建国、吴卫)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李中凡、朱利红)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王维、李东)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李再华)

广告管理办公室(赵晗)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甘毅

小组记录员:王维

第二小组

责任路段:湖滨路、滨江路、东湖路

责任领导:祝建平(组长) 李  毅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宋雷鸣、蒋畅、陶嘉、易铁文)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刘辉、徐时勇)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黎峰、李文胜、徐政权)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李才、陈肇星)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周首、程曌)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邹虎)

广告管理办公室(罗操)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宋雷鸣

小组记录员:罗操

第三小组

责任路段:尚书路、江东路

责任领导:高胜强(组长)  陈  军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伏阳、夏志、易宗仁、刘荣)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黄遒、陈世伟)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宋志华、杨昆、周爱华)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汪梦学、蒋超)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杨国仁、胡杰)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饶宏)

广告管理办公室(杨维)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伏阳

小组记录员:蒋超

第四小组

责任路段:远大路、旭东路、冬茅路

责任领导:刘志伟(组长) 丰  波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汪帅、张骞、甘露、伏东)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钟亚、刘联)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熊哲、戴冰欣、甘乐)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陈伟、黄跃飞)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夏正明、陈洲)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宋海威)

广告管理办公室(周波琳)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汪帅

小组记录员:甘露

第五小组

责任路段:太傅路、先锋路

责任领导:范建培(组长)  张  瑞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黄锋、胡超、杨清、王佳书)

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高博、阚丰雷)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许卫东、陈宇)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高兴、冯智)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任鼎)

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丁胜)

广告管理办公室(杨雄)

文星街道(网格员)

小组联络员:黄锋

小组记录员:高兴

三、责任分工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抓好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对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搭棚治丧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确保城区管理有序。

(2)规范城区夜宵经营,对夜宵经营实行定路段、定时段的管理方式,督促夜宵规范经营,依法查处露天烧烤污染。

(3)对城区违规广告和破旧广告牌进行拉网式清理,做到及时查处和拆除。

(4)加强户外生活噪声污染监管,对摊贩、临街门店、公园广场的生活噪声污染做到全方位及时监管。

(5)取缔城区马路市场,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

(6)持续深化全域禁炮,利用城市监控视频系统高低摄像头,建立远程监控与地面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及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7)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整治力度,积极巡查,严格管控,同时指导文星街道依法开展露天焚烧现象的整治工作。

(8)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源头治理,基本杜绝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扬尘污染行为。

(9)深入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管理东湖南岸和太傅北路大型车辆停车场,引导大型车辆规范停车,做到管理安全,道路畅通,阳光收费。

(10)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或依法强制拆除存量违法违规建筑,落实巡查机制,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2.城市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1)加强公园广场的巡查管理,及时修复受损的公用设施,更新和完善公园、广场内安全文明标识标牌。将发现损毁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的问题线索移送执法大队查处。

(2)加强文体广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

(3)负责城区广场举办各类活动的初步审查,落实对批后活动的现场监管。

3.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1)进一步加大对清扫保洁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措施,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2)加大对环卫设施的维修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定时清洗、定期消毒、清洁美观,确保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持完好无损、整洁卫生,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主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

(4)每小组配备1台冲洗车,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护栏、环卫设施等进行大冲洗。配备垃圾清运车进行流动作业,确保城区垃圾及时清运。

4.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深入开展设施维护整治行动,对城区主要道路、街道、人行道等公共地段分区域落实专业人员维护维修,打桩定位,责任到人。

(2)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受损市政设施,对主要排水管道设施进行探查疏浚,做好城区防洪排涝相关工作。

(3)负责东湖、通达湖、漕溪港、墈公塘等城区水域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十大清湖行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解决内湖污染问题,确保达标排放。

5.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加强对城区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发现损毁园林绿化设施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大队查处。

(2)加强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养护公司园艺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绿化苗木的科学修剪和补栽补植,及时开展春季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城市公共绿化管养水平,确保新植苗木的质量和成活率。

(4)进一步加大对绿化养护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措施。

(5)对新增的移交绿化苗木严格落实好验收、移交手续,并做好新增苗木的管养与费用,向县政府申报相关养护费用。

6.渣土运输管理办公室

(1)督促施工工地修建高标准洗车平台,硬化出入工地道路,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运输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移送执法单位立案查处。

(2)持续加大渣土运输管理力度,管控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渣土运输台账制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整治车身不洁、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私自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督促渣土运输公司对运输车辆统一安装GPS或北斗系统,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做好无公害分拣消纳处理和场地扬尘治理工作。

(4)加强对散装个体拖拉机运输的规范管理,完善巡查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5)配备充足的作业车辆,对路边乱倾倒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7.广告管理办公室

(1)巡查各类大型广告牌,确保运行安全,依法依规管理城区户外广告,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

(2)规范门店招牌设置、外墙装修管理和促销庆典行为。加强对外墙装修、招牌设置和促销庆典事宜的提前介入工作。

(3)协助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拆除城区范围内破损的、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4)加强对城区违规小广告的治理工作,按要求清理到位。

8.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积极配合执法单位执行执法任务,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与整治区域的派出所进行工作对接,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

9.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配备两名宣传人员跟随各组责任领导搜集现场图片,与电视台对接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10.局办公室

保障充分的后勤物资,准备好垃圾袋、铁锹、手套、扫把等行动工具,并做好整治期间的食堂加餐计划。

四、实施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3月7日—3月19日)。由责任领导带队,各责任小组带好整治工具和记录本进行徒步巡查,全面排查责任路段内的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交局办公室张帆,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交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派遣。

2.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各责任小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行动;对不能在时限内完成整治的问题要抓严抓实,并设定完成期限。由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将派遣结果汇总后交督查室进行督查,督查室要采取“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的方式,及时通报整治行动的进度和存在问题。

3.问题销号阶段(4月21日—5月21日)。由督查室对整治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小组要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4.巩固提升阶段(5月22日—12月31日)。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小组要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率,健全定期巡查、快速发现、及时解决问题的巡查工作流程,由督查办定期对已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治行动成效得到持续巩固,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抓,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将任务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整治行动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调查取证,确保证据充分有效。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