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保密制度

来源: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9-17 16:06 浏览次数: 1

湘阴城执发〔2019〕15号

为加强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涉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指挥中心。

二、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谈及监控录像中的涉密事项。

三、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四、监控设备维护维修人员需提交个人资料留存于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严守信息机密;因工作需要进入指挥中心的其他人员,须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同时需在来访登记簿上签名。

五、本局工作人员因公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提供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的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影像资料调取登记表,对影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六、无关人员询问监控情况,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礼貌拒绝,并对其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汇报。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