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1-03 12:45
浏览次数:
1
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2022年元月起,所有养老金(含城乡居保养老、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必须用国家社保卡(蓝色社保卡)进行发放。为不影响您的养老待遇发放,请还没有用国家社会保险卡(蓝色社保卡)领取待遇的,按下列方法办理:
一、企业退休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18号窗口替换国家社保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站替换国家社保卡。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组织办理。
四、原已经用蓝色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无需重复办理。对领取待遇对象行动不方便或在外地的,可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待遇对象相关资料委托办理。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