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人社发〔2016〕17号 关于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湘阴县人社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局系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陋习、树新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的系统形象。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方面:
1、二级机构以工作资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工程企业中违规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经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等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1、用公款送礼,在检查、考核、考察、招录选调、提拔进人、项目呈报、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各类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成立机构
成立人社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邵凿耕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王京广为副组长,鲁佳凡、甘山、李朝、左学文、王景明、易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鲁佳凡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助查处和问责追责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办公室: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整治本单位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财务股: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各类资金、国有资产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人事股:参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的专项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两个责任”。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任务要求列入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履行好“纠‘四风’、治陋习”监督检查职责。各股室负责人带头履行廉政职责。
(二)完善“三大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纠‘四风’、治陋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二是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三是完善回访复核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回该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必要时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
(三)践行“四种形态”。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中方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对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分批分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