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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人社委〔2015〕4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5-28 00:00 浏览次数: 1

湘阴人社委〔20154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5526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用力抓好全局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根据《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委确立的干部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思路,把作风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领导率先垂范,忠诚履职,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盯住重要节点,严查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力度,全面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实现全局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工作任务

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突出抓好以下内容:

(一)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规范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事项责任人。重点解决和整治下列问题:①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问题;②医保转诊住院报销比例问题;③工伤费用支付时限问题;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空吊户”的问题;⑤建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执行的问题;⑥特困军转干部的援助问题;⑦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稽核服务问题;⑧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业务窗口“一站式”服务问题;

(二)整治“三公经费”超标、违规现象。一是要建立公务车辆、驾驶员信息库,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未对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的;②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③不在政府采购定点企业维修、保险、加油的,且未按规定报销公务用车维修费、油料费、过路费等费用的;④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的。二是严格执行《湘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湘阴办发〔201451号),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行为。重点整治下列问题:①接待公务活动无公函、无清单的;②上高档菜肴、高档酒水、香烟的;③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安排接待活动的;④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的;⑤工作日中餐饮酒的;⑥未采取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的;⑦报销审核程序不到位,报销凭证不齐全的。三是要建立会议、培训、出差台账,及时登记时间、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及事由,并附文件通知。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发放津补贴。重点整治假借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整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①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的;③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的;④工作自由散漫、衣冠不整、擅自离岗、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⑤上班时间上网炒股、淘宝购物、玩电子游戏、看影视、下棋、打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或做与工作无关事项的;⑥不按规定值班和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的;⑦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存在“索拿卡要报”行为的;⑧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⑨执法单位以罚代管、随意罚款、罚缴不分离的;⑩公款送礼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行为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55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515日至531日)

1、召开动员会议。我局将于20155月下旬召开全局作风建设“系统抓、抓系统”活动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对干部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够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集中学习。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论述》《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禁令汇编》、《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例选编》及人社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要结合“清正在心”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深度,使党员干部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实施阶段(61日至1031日)

1、开展监督检查。局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职工作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针对上述工作任务,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作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随时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问题的整改情况,解决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情结较严重的将在全局通报批评或报县作风办处理。

2、抓好整改落实。根据上述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项问题整改,逐个问题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在县纪律监督网上将活动每个环节的资料都及时上传,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作风办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3、健全规章制度。做好与上级出台的各项作风建设制度的承接,建立健全局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日常管理、绩效考评、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彻底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

(三)考核阶段(111日至1220日)

1、开展考核检查。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开展日常讲评,及时讲评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专题测评,结合述责述廉进行作风测评;并根据《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好相关台帐,迎接县作风办的年度考评。

2、落实成果运用。对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抓得不紧、效果不好的股室及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重点监督单位,要追究相关股室长及法人代表的责任,并列入下一年跟踪监督单位。要将干部作风建设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邵凿耕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陈平同志任副组长,汤彦、王京广、刘明、郭毅、杨青山、鲁佳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鲁佳凡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与县作风办联络协调,及时整理与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各二级单位要相应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党委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作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书面承诺,带头作出表率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抓领导、领导带,保持以上率下纠四风优作风,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态势。

(二)严肃查究问责。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正风肃纪、查究问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通过发专题通报、采取对个人约谈等措施,促进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作风领导小组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有禁不止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