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人社委〔2015〕2号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继续开展“三访三解三比三促”活动的通知
湘阴人社委〔2015〕2号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县委决定,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将我局2015年继续开展“三访三解三比三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走访要求
1、走访时间。根据县委要求,走访要成为常态化,从年头到年尾各单位都要安排干部走访。上半年集中走访时间为3月初至5月底,下半年集中走访时间为8月底至10月底。
2、走访范围。我局负责走访金龙镇天井村和文星镇宗堂社区,各单位要统筹安排走访活动。对责任区域内的住户,各单位上半年在5月底前要普访一轮,下半年在11月底前要普访一轮。
3、走访对象。各单位对责任区内的住户要实现走访全覆盖,不能留死角和盲区。其中,要重点走访七类对象,即:困难户(含低保户、五保户和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户)、党员和组长、现任和卸任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四类家庭(①有矛盾的家庭。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或邻里之间有矛盾、存在不和谐因素的家庭;②有意见的家庭。主要是对社会或对过去的遭遇不满,正在上访或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家庭;③有问题的家庭。主要是有家人吸毒或犯罪的家庭;④反映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家庭或群体。主要指在过来的走访过程中,向走访干部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因政策或程序原因一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的家庭和群体)、当地知名人士、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参与走访的干部每人要联系20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
4、参与走访的干部。原则上安排三类人员:一是班子成员,二是股室长,三是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
5、走访户数。参与走访的干部每人全年要走访100户,其中上半年50户、下半年50户。
6、结对帮扶。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两户困难户,其他干部每人至少联系1户困难户。对帮扶对象要经常性联系,年内至少要走访4次,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两次。
二、把握走访任务
1、宣讲政策形势。走访过程中,要做到“五讲”(即:湘阴发展的好形势、湘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好局面、党员干部的好作风、为民办实事的好典型、平安创建的好成效),凝聚和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和谐。
2、排查化解矛盾。对走访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能当场调解的,要积极主动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事后要及时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反映,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3、收集意见建议。对走访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走访干部要认真记录,该当场答复依据政策当场答复,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分门别类处理,对没有政策依据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报。
4、健全活动资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调研走访台账、意见收集台账、实事办理台账、问题交办台账、结对帮扶台账等五套台账,以备核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要领导带头,部署到位。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从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方面保障走访活动深入推进,要坚持带头进村入户、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调处矛盾、带头结对帮扶,用实际行动引领示范。
2、要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活动的督查讲评,要定期调阅干部的走访记录,坚决杜绝造假、抄袭等现象。对干部走访记录不实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