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建发〔2017〕6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7日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为重点,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我局整体安全水平,为湘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四个到位”。全局各安全生产工作成员单位务必采取过硬措施,在安全监管上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源头监督管理到位、监管执法管控到位、安全生产宣传到位。
切实做到“四要”。在工作措施上切实做到“四要”,即:一要以创建示范县为契机,构建长效工作局面;二要以监管执法为主线,推进依法治安;三要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深化专项整治;四要以强化宣教培训为载体,筑牢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重点
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三项”责任,健全完善“七项”制度,深入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全力做好“六项”专项基础工作,力争全年全局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为促推“左公故里、美好湘阴”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落实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责任体系。
1、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推进全局业务工作发展的同时,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组织、宣传、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局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所辖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3、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通过大力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健全责任制度。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七项”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做好与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局二级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县安委会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局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3、建立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工作制度。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局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履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要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明确每个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年初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坚决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制定2017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要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5、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要在燃气经营、建筑施工高危行业领导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其他行业领域予以推广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大企业工伤预防管理力度。
6、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是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学习职业健康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并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二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要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QQ微信、安全生产报、手机报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5.12”抗震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日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乡镇、社区、企业、工地,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7、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依法依规制定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并督促监管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三)开展专项治理。
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四大”重点领域的隐患整改治理。局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对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生产领域、市政公用行业领域、日常管理内保安全领域四大重点领域的隐患整改治理,要认真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领域要继续深入开展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建设工地在线监管制度,推进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管信息化,工程施工过程可视化。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对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要强化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的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对监管范围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并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规划,落实安全保障条件。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实施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搭建供电、供水、排水、供气、地下工程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平台。强化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综合管廊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完善城市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综合管廊等重要设施安全设施设计,严格项目建设、试运行、试运营各阶段安全检测、评价,加强正式投入运营前安全风险防控。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等事故隐患,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
4、开展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要结合《湘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2016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局防火安全。
(四)夯实基础工作
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六项专项基础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好局直各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生产、市政公用行业、日常管理内保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要重点建立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2、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做好项目帮扶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帮扶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重点企业、在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高危企业等领域进行企业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重点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施工现场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4、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供水企业、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5、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6、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局直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