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住建领域消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风腐问题领导小组《工作提示41》和8月19日全市召开推动办好15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岳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消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24﹞213号)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四级联动、上下贯通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成果指标的工作建议》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22日起,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原则,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建立防范消防执法“微腐败”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社会反映强力的消防执法“微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让消防执法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为主体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为监督责任单位。成立县住建局消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柳艳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念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负责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纪委、工程技术股(消防供水)、综合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质安站、住保中心、物业服务中心、档案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律监督组、执法核查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工程技术股(消防供水),由刘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纪律监督组设在局机关纪委,由局机关纪委书记陈亮同志兼任监督组长。主要负责对态度不坚决、行动迟缓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约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并移送。
(三)执法核查组设在局综合法规股,局综合法规股股长谷丰同志兼任核查组长。负责对违法线索移送资料检查、现场核查、执法回访等措施对建筑消防执法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核实,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整治内容及成果指标
1.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体外循环、违规作废项目、项目超期、应改未改、应移交未移交、应罚不罚、应停不停、应封不封、执法程序中断等执法问题,抓住重点项目和重点人,深入核查是否存在收受好处、利用手中的权力及影响力谋取私利、侵害企业和群众权益等消防执法“微腐败”问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成果指标
①抽查核查2022年1月以来行政许可类、监督检查类、行政执法类等相关情况;
②清仓起底有关违规审批、违规执法等问题线索数,查处案件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数;
③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立案人数,留置人数;
④未按要求执行线上审批,仍在线下体外循环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的;
⑤对已核发施工许可证,但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存在应罚不罚、应停不停、未将违法线索向县城管部门进行移送的;
⑥对施工现场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器材、设备和物资的以及违章动火作业的,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是否存在未及时查处的;
⑦对物业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及时对管理区域内共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或对住宅区内占用消防通道、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未制止,相关物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查处或未向消防救援部门进行书面移送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职能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30日)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核查。一是对2022年1月以来有关违规审批、违规执法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切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权限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二是对因曾分管或从事消防审批、行政执法、施工监督等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员,已存在党政政务处分的人员要进行全面核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采取对违法线索抽查、检查、核查和执法回访等手段摸排问题线索做好全面排查整改工作。
2.执法核查组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违法线索进行抽查,对切实存在违规审批、应罚不罚、应停不停、未将违法线索向县城管部门移送的,经核实后报纪律监督组按干部管辖权限分类处理。
3.局领导小组将每月将定期进行调度和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由纪律监督组对排查进展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社会监督。由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全县设立公开举报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网站邮箱等途径,接受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收集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线索,经甄别后分门别类进行查处。
(二)加强执法,开展抽查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8月31日前认真梳理好本部门消防行政许可(附件1、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附件3)台账及违法线索移送等相关资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单位公章报请局分管负责人审定同意后报送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核查组备查,执法核查组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予以抽查。
(三)加强报告,及时报送信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李文龙,联系电话:0730-2223422,邮箱:709759659@qq.com)。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统计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统计表/建设工程消
防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统计表
3.住建领域消防行政执法统计表
4.联络人员名单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