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湘阴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1-15 09:02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湘阴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湘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及公众关注关切,依法、依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泄密风险,切实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19条,其中行政许可0条、工作动态9条、宣传信息4条、县直部门财政信息4条、人事公开1条、规划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0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完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工作专班作用,确保固定栏目更新。着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如交通出行、户籍管理、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作为我局推行信息公开重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平台备案和运维,工作专班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负责,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和保密关。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设置的栏目,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查看内容更新情况,确保设置栏目和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5

行政强制

 16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时效性不强;自媒体宣传力度不够,互动性不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切实改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公开内容要具有强烈敏感性,加强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在掌握整体工作思路、了解具体工作举措、统筹全局谋划工作方面的意识,增强舆情风险管控意识,严把审查关,避免发生恶意炒作,诱发不稳定因素。

二是深化组织领导谋划。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政务信息公开各科室的职责和责任人,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年报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湘阴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