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3-1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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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累计计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和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发生变化换证的,还应当核查是否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情形。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盖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
申报材料 |
(一)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机动车原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人免冠照片3张 |
审批条件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证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1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费说明 |
35元/张 |
收费依据 |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