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3-12 09:25 浏览次数: 1

简要办事程序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累计计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和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发生变化换证的,还应当核查是否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情形。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盖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申报材料

(一)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机动车原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人免冠照片3张

审批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1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说明

35元/张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