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1、开展巡逻防控和预警宣传,指导治保内保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预防压减违法犯罪活动;
2、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治安稳定;
3、依法履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管理职能;
4、收集、掌握、分析敌情社情及邪教等非法组织动态,适时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维护全县政治稳定;
5、完成警保卫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4个,包括17个派出所,7个大队,8个内设科室,2个监管场所,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5633.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613.3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
预算总支出563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4.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64.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11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98.7万元,其中1、戒毒委20万元;2、因公伤残人员护理费2.6万元;3、河道联合办案经费10万元;4、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费补助60.9万元;5、社区戒毒工作经费5万元;6、移动警务综合战斗群运行经费30万元;7、打黑除恶经费30万元;8、国安大队5万元;9、国保大队民警化装服费3.2万元;10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2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7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3.2万元,降低35.5%。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400万元,降低10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和公车补助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费0元。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6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3.预算内专项经费398.7万元。包括1、戒毒委20万元;2、因公伤残人员护理费2.6万元;3、河道联合办案经费10万元;4、看守所关押人员生活费补助60.9万;5、社区戒毒工作经费5万;6、移动警务综合战斗群运行经费80万元;7、打黑除恶经费30万;8、国安大队5万;9、国保大队民警化装服费3.2万;9、10、人口管理经费12万;11、未执行刑罚专项经费20万;12、公安民警优抚救基金募资款30万;13、“三实”信息采录工作经费80万;14、反恐专项工作经费40万。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