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3-11 16:31 浏览次数: 1

  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湘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湘阴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工作统筹,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改革堵点、痛点、难点和群众利益关切点,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有效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创优了经济发展环境。全县35家(不含水电气网)涉改单位全面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深入推进办事“只进一扇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及省“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与县“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梳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业务办理项)1515项,公共服务事项453项,坚持服务前移,直接赋权,园区赋权赋能事项139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2项,下放基层“一门式”服务事项116项,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

  2. 聚焦涉企执法规范化发力。执行企业“宁静日”,除安全生产、环保及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外,凡未到园区备案或没有园区工作人员陪同参与的涉企检查一律不予接待。坚决推行“围墙法则”,围墙内的事政府不干预,围墙外的事企业不操心,行政审批不与职能部门见面、矛盾纠纷不与群众见面,让企业安心抓发展。深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对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共查处涉市场主体权益案件137件,刑事拘留97人,行政拘留100人,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柔性答复,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印发《湘阴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2023年以来审查常务会议议题31件、重大政府合同43件,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提高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中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组织开展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查、办理工作。2023年全县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3件(共审查18件,其中通过合法性审查的14件,完成“三统一”程序制发的共13件),统一备案13件,统一公开13件,备案率100%,公开率100%。按照市级的要求,对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行政复议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此外,2023年还审查了非规范性文件133件、常务会议议题31件、领导交办件34件、会议纪要件82件(2023年共计审查政府文件、合同341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直主要执法单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3年8月份共随机抽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26本,25个县直及驻县行政执法单位抽取案卷91本,11个乡镇(街道)抽取案卷35本,其中行政处罚案卷83本,行政许可案卷32本,其他行政执法类案卷11本。通过案卷评查倒逼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2. 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县乡执法主体,完善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提升执法公信力。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明确责任,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3.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2023年3月和6月分别在县开放大学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后续的补考工作。制定了详细严密的考试方案,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全程无一件考试违纪行为。全县共43家执法单位参考,参考人员954人,636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达66.7%。目前全县持证人数共1971人。2023年4月15日—20日,组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骨干和乡镇执法大队的业务骨干共计80余人,在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举办了为期6天的“湘阴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县政府共会商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提案68件。通过调查问卷、意见征集、县长信箱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度,办理行政复议申请68件,经复议后行政应诉案件6件,办理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十余起,均得以妥善处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各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新行政复议法专项授课15次,提供具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意见50余次。2023行政诉讼案件共20件,其中办结18件。与汨罗市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进一步推进了府院联动机制。

  2. 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制,成立了湘阴县流动调解庭,积极配合各调委会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2023年度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750件,调解成功3744件,成功率达99.8%,涉及协议金额6595.87万元,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3件。

  3. 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国家信访局交办我县的525件信访事项全部上报完成办结,结案率100%。进京访6起,批次同比下降91%,赴省访43起批次同比下降24%;责任单位满意率94.7%、责任单位参评率96.1%,参评满意率98.5%,分别同比上升78.9%、77.6%、18%,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信访部门100%、责任单位99.3%、按期答复率100%;重复信访占比18.7%,同比下降41.8%;信访部门满意率95.2%,同比上升78.1%;一次性化解率96.34%,同比上升12.28%;重复网上信访占比53.8%,同比下降34.3%。

  (六)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制定印发《2023年湘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湘阴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草案)》《湘阴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国家安全日”“农村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开辟《法治湘阴》栏目,以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常识,切实增强了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出台《湘阴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湘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召开中共湘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2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面完成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及时、不够深入。个别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不够系统。个别单位学习宣传形式单一,书面学习多,研讨交流少。

  (二)“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案卷质量不高,对于涉企执法存在普遍的认识偏差,行政执法力量参差不齐,对于执法往往片面认为就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不齐,法律顾问实质性开展工作有待改善。我县仍有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配备法律顾问,全县没有形成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架构,部分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有些单位甚至未聘用法律顾问,习惯将专业性疑难问题、矛盾上交县政府,基层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和风险防控作用大打折扣。

  (四)法治意识仍不够高。法治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创新,尽管我县对干部已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主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将通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重要内容,但还存在培训次数不够多、涉及面不够广、培训纵深不够、覆盖面不全等问题。部分领导干部主动学习意识较欠缺,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部分单位甚至没有设立法规股,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

  (五)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发不规范、报备率不高。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确,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未落实“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存在规范性文件以非规范性文件下发情况。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起草环节前期准备不充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全面、社会参与不够广泛。三是部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基本上未按规范性文件办文流程制发,未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查,未落实“三统一”,检查时提供不了制文依据,有增加义务、减少权利、影响公平性之嫌,合法性存疑。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担负深化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湘阴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系统谋划。对标2035年全面依法治国远景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锚定“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战略定位,科学系统谋划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举措,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倒逼行政执法能力提高。组织专门的行政执法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素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

  (四)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大重大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切实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公共决策时发挥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制发管理,把好源头关。一是起草环节。要认真研究发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实做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举行听证、部门会签、专家论证,起草部门法制审核意见、负责人讨论等每一个细节。二是审查环节。不仅要审查文件内容是否与现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增加公民义务、减少公民权利、影响公平竞争,还要考虑文件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三是公布环节。要依法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在门户网站发布。

  (六)突出工作重点。突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湘阴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政府政府法制保障工作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目标同向,推进“法治乡村”“四无”村(社区)创建,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清理、“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调整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统筹推进完善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动多元化矛盾化解工作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