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9-28 09:49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党工委、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16〕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hn.12348.gov.cn)网络平台和如法网手机平台上进行。参加对象为全县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含各级调研员)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分众组考,市直相关单位按照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要求参与省级对应单位组

  考,其余单位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集中统一考试。由省司法厅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3》《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为公共必学必考内容。

  二、组考规则

  分众分类组考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组织:

  (一)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都应实行分类学法考法。实行垂直管理的,原则上应当参加分类考试。具体组考范围以负责组考的市级部门通知为准。

  (二)分众组考和分类组考有冲突的,原则上分类组考优先。确需参加县市区分众组考的,需经相应市级组考部门同意。

  三、免考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以申请免考:

  (-)2023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

  (二)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

  免考由学员本人书面申请,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交单位管理员保存备查,由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上设置免考,免考学员可不进行积分学习。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四、基础工作

  (一)单位层级梳理与学员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管理层级和学员的变化情况,并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层级设置、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操作,同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于有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要求一级管理员将下属单位逐级归口管理,并督促下级单位管理员做好信息更新。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操作。各单位管理员需要核对的单位和人员信息项包括单位变更、单位属性选择、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个人核对仅需修改有变动的信息项,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由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为“000000”。

  (二)学法考法规则。实行分众组考的县市区和分类组考的单位在规定时间段自行规定学习时段、选修学分组成,自行设置考试时段;同时制定好学考计划并发布分众分类学考工作通知。实行分众分类组考的,原则上公共法律知识学分占总学分的60%,公共试题占考试试题的40%,分众分类组考试题占考试试题的60%。学满60分必修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00分以上的才具有考试资格。其他学考规则由组考单位自主设定。

  五、具体安排

  (一)网上学法。根据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安排,全县在线学法9月1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其中公共必修60学分,选修40学分。

  (二)网上考试。分类(系统)组考的考试时间为9月25日至11月11日,分众(区域)组考时间为11月13至30 日,均可组织2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组考县市区和市直组考单位自行规定。组考单位确定考试时间后,由管理员与如法网技术人员对接,在系统设置具体考试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经市司法局同意后,组考部门可对组考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不实行分众分类组考的单位参加岳阳市集中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2月4至10日,单位管理员第一次报考时间为12月1日至3日;12月12至16日,进行第二次集中考试,由单位管理员12月11日开始统一在线报名。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1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 9:00, 9:30, 10:00, 10:30),下午4场(15:00, 15:30, 16:00, 16:30),晩上2场(19:30, 20:00)。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三)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分众分类组考、集中考试或考试未合格的,应当在12月19至21日参加全市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2月17至18日,由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法治岳阳、法治湘阴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23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 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学法考法情况将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技术服务电话:0731—84586345;政策咨询电话:0731—84586172、84586358。

  中共湘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