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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12-08 11:30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1﹞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1﹞ 10号)、湘阴跑改办发﹝2021﹞10号、湘阴跑改办发﹝2021﹞ 11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上级单位部署,立足于服务我县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实现“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目标,对标对表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时间表、路线图及工作举措,做好“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面市场主体关切、紧扣企业“急难愁盼”,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执法单位执法水平,发挥行政司法的监督、引导作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把握以上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摸清行政执法权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保障执法严格、规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简化申办流程,强化法援精确便民服务;优化公证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

三、具体措施

1、明晰行政执法权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收集各执法权能单位包括许可、检查、处罚等内容的涉企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按月收集执法情况报表,做好事前了解和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创建法治营商环境。(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责任人:廖宗)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保障执法严格、规范。

深入研究《行政处罚法》及其新修订部分,组织相关单位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并上传政府门户网站,落实“三项制度”,将包括制度本身、行政执法案例在相关网站的公示并进行三项制度的自查自纠。(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责任人:廖宗)

3、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组织各相关单位坚持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将需证明事项内容及流程梳理上传政府门户网站并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让纸质文件进入政务大厅,保障告知到位,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责任人:廖宗)

4、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进一步畅通企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审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责任科室:行政复议股,责任人:廖宗)

5、简化申办流程,强化法援精确便民服务。

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特殊群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责任人:曾柳)

6、优化公证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扩大和完善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提高在线申办公证服务水平,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知道意见》(湘发改价费规[2021]799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责任科室:公证处,责任人:施可)

四、组织保障

设立湘阴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林任组长,主任科员胡铁章任副组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公证处等相关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

组  长:杨  林

副组长:胡铁章

组  员:廖  宗、曾  柳、施  可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

“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六稳”“六保”的重要环节,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一项重要任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相关责任,明确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切实保障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2、保障流程严谨

严格依据相关流程进行,确保每一项具体任务的进行都有据可循,每一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其性质和时间分门别类进行存档。

3、整体统筹协作

局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调度,各责任股室应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落实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统筹,各部门间相互协作,保障“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