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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5-02-11 00:00 浏览次数: 1

县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局各股室:

《湘阴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529

 

 

湘阴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湘阴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我县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通江达海的新增长极”建设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县加快交通资源整合、实现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由分散发展向一体化的转变、全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推进“通江达海的新增长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的总体部署要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我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整体工作任务为“1+8+1”规划,即:1个整体规划,8个分项规划(国省干线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含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邮政服务发展规划、安全应急发展规划),1个项目库。

1、整体规划。编制汇总机构是局计划、基建股,参加单位为各相关单位,衔接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

2、分项规划。具体安排如下:

1)国省干线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是县公路局,衔接单位为市公路局,上报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养护管理、政策措施待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2)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是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衔接单位市农村公路局,上报机构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养护管理、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3)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编制单位县航务管理所,协助单位县地方海事局,衔接单位市地方海事局,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运输服务、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4)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及现代物流园规划,编制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衔接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运输服务、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5)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编制单位县公交管理所,衔接上市公交管理局,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运输服务、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6)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是交通局办公室,衔接单位市局信息科,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7)邮政服务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是县邮政局,衔接单位为市邮政局,上报单位为局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8)安全应急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是局安全股,参与单位为相关行业管理局、局交通战备办,衔接单位市局安全科,上报单位为计划、基建股,分项规划应包括“十二?五”执行情况、发展现状,发展要求、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和规划项目表。

3、项目库。编制单位是局计划、基建股,参加单位为各相关单位。

二、组织机构

我局已成立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单位应于214日之前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报送至县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结合省厅要求,将规划编制工作整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51月—20153月,完成分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154月—20155月,完成整体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20156月—20162月,修改完善整体规划。

第四阶段,20163月开始规划报批。

四、工作路线

1、各规划编制单位按任务和工作时间安排立即启动相关规划编制。

2、各相关行业管理单位应利用科学手段,抓紧调研,准确评估本区域、本行业“十二?五”发展情况,系统掌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相关规划目标和任务。各单位应于225日之前提交本区域规划项目建议,报分项规划编制。

3、分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结合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局建议、意见,结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执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完成分项规划编制,经相应衔接上报单位审查后,提交给局计划基建股。

4、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在规划时间节点之前的半个月内,听取一次规划工作进展汇报,并统一调度,对未能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影响规划编制进度的单位将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