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交发〔2016〕72号 关于集中清收我局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通知
局下属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县城金融服务,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湘阴县清收办1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就我局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不良贷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落实。
二、清收时间。根据县清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县信用社、五家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时间
三、工作要求。分单位负责清收工作,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