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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交发〔2016〕67号 2016年湘阴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6-04-07 00:00 浏览次数: 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打非治违”,推进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加大行业监管,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事故预防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总体安全工作目标

为完成布局和县政府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局党委对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突出道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消防等监管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整治“三超”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重点项目指挥部等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继续实行系统各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与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2016年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和经营者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和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对车船、设施设备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船驾驶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确保责任落实。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交通运输管理行业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交通运输综合安全监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和的合力。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岳阳市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县、乡政府和各部门水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县乡人民政府管理乡镇船舶、渡口渡船的主体责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1、强化公路运输安全监管。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工作。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的安全告知制度,深化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客运总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安全生产不能放松。

2、强化城市客运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城市客运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公交公司和通达公司的安全监督,规范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带病营运。

3、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农村公路汽车渡运治理,强化港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强化对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跟踪管理,加强异地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

4、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继续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加强大型桥梁、隧道施工安全的现场监管,督促从业单位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基层班组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民爆物品合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危桥改造中的安全管理。

(三)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水上客运、运砂船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以整治“三超”,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强化水上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大队、海事、航务、运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依法加强对水上、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严格实行运管驻站监管和海事现场签证制度和巡航制度,严厉整治“三超”(超员、超载、超重)行为,重点打击车船非法载客、营运车超带超员,渡船超载,非法超带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按省厅、市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县各级交通运输企业、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培训;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重点开展以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安全执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行业安全监管能力。

2、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抓好船员(渡工)、签单员、驾驶员、押运员、站场管理员、“三品”检查员及船务人员等企业人员的定期在岗培训和从业职业再教育,确保培训覆盖率达100%,对于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应急实际操作能力。

3、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自己的安全文化,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最终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五)突出行业重点,把控薄弱环节

1、重点突出全县乡镇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海事部门行业监管指导,继续推进渡口标准化建设,做好三方面工作:建立完善乡镇渡口安全网络责任制(责任落实);对全县乡镇渡口硬件设施(渡船、码头)继续开展安全基础设施调查、摸底活动,完善渡船(码头)基础台账;继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建立全县乡镇渡口安全隐患、问题台帐,继续开展乡镇渡口风险评估行动,研究制订排查整治隐患、问题的措施、办法。

2、进入“十三五”规划。全县交通建设飞速发展,各种项目、重点工程相继启动,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跟进到位,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的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应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作为重点。一是按重点工程建设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具体落实责任人;二是加强重点工种建设的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好项目施工的安全规章上岗制度;三是加大对违章操作、机械带病作业、“三无”工作人员随意上岗等现象的处罚力度,为重点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各项目指挥部)

3、加强对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函洞)的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局安全股牵头,以质安所、农村公路所为责任主体单位,组成专项安全检查组,对全县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函洞)等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检查,将检查中的情况、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专门台账,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二是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安全检查活动,召开专题研究会、听取和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建议,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制订排查整治隐患的具体方案措施。三是分三步全面落实农村“危桥改造”计划,由农村公路所牵头,摸清“危桥改造”底子,找准“危桥改造”的病根原因,科学制订改造方案,落实好改造计划,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力争今年在“危桥改造”工作中取得实效。

(六)做好三项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渡口码头的标准化建设,使用好2015年度码头建设资金(405万元),按照已落实的计划安排,高效、优质建好码头及风雨棚、招呼站附属设施20个。

2、主要配合质安部门依程序做好新建码头的验收交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村乡两级负责人共同做好后续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巩固标准化码头建设投入成果,加强新码头、新设施在营运中的规范管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为乡镇渡口渡运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3、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全县交通运输局编织的发展计划安排,努力做好2016年度标准化码头建设的前期摸底、调研工作,规划、申报改(扩)建码头20个,争取专项资金400万元,打好全县标准化码头建设攻坚战。

(七)继续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根据省、市、县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全面推行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工作,今年局安全股分半年、年终两次考核,对全系统各单位绩效考核的显著单位和个人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

2、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一岗双责”制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隐患即事故”的防范意识,将隐患当做事故一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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