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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湘阴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5-08-12 00:00 浏览次数: 1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深化“严打严治”为主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重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执法行动。主要工作如下:

(一)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情况。

(二)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考核落实情况。

(三)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四条规定,检查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四)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检查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照职工名单逐一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是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对职工如实记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人员、时间、考核情况,没有合格的是否经过补考合格再上岗作业,访询职工了解企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岗位作业危害告知,以及劳务派遣工、学校实习生安全知识教育情况等。

(五)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检查企业建立与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情况。查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管理人员,是否配有应急物资、设施、设备以及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情况,是否如实报告事故等情况。

(六)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岗位职工告知等情况;企业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劳动防护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并向从业人员公示情况;企业或客渡船运输许可证照、相关人员资质许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情况,交通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申请开工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情况,以及外包工程队伍资格资质、合同约定、交叉作业、设备租赁、货运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情况等。

二、集中执法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行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执法与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局成立以龙佑祥为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小组组长、下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检查有记录,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建立隐患管理台账。执法行动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部门进行暗访抽查。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初)。各单位于85日前局安全股报送集中执法行动工和方案及部署动员情况。

(二)集中查处阶段(85日-821),采取集中执法行动,发现企业对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存在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单位于82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巩固阶段(98日前)。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各站队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于93日前报送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开展集中执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坚决按照“严、实、硬”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局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小组对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按照“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肃问责”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决停产整顿和严律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坚持“四不两直”开展检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三)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从严落实“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肃问责”的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对政令不通的要追究责任。坚持“四不两直”开展检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四)狠抓典型,以案说法。对隐患严重、久拖不改以及其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重点查处、跟踪督导。对遵纪守法、安全效益明显的先进典型,要积极推广其经验做法。

 

   

0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