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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湘阴县船舶制造企业拆解船舶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4-08-08 15:31 浏览次数: 1


  各船舶制造企业:

  根据《湘阴县“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船舶制造企业具有拆解船舶的相关资质(即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拆解船舶的营业执照及拆船要求所应具备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主营业务跟船舶相关。

  2.船舶制造企业的船舶拆解场地需达到规范要求,具有拆解船舶的专业机械、工具,需建立船舶拆解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3.各船舶制造企业未达到船舶拆解要求的,应立即停止所有船舶的拆解作业。对不具备拆解条件的船舶企业擅自进行拆解行为的,由工信部门监督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的,将移交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处理。

  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