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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湘阴县工信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4-02-14 16:05 浏览次数: 1

系统各单位、局各股室:

  现将《湘阴县工信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6日

  湘阴县工信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夯实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固本清源,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在通信行业、船舶修造行业、新型建材行业、电力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特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执法,确保工信系统各单位、船舶修造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达到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三年行动工作重点,在全系统各企业及全体职工中兴起人人关注安全、事事践行安全的浓厚氛围,使安全就是平安、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深入全系统上下。

  1. 做好宣传引导。机关院内入门显眼处设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长廊,悬挂横幅;各企业设立固定宣传看板,张贴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工信局安全生产工作群,积极宣传法律法规、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安全常识、应急预防等,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深入的报道。

  2. 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按照县安委会和县消安委办制订的“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局机关有关股室干部,做到全面参与,提高知晓率。

  3. 加强教育培训。邀请安全专家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来开展专项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对职工、各类作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持证上岗;要求系统内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和计划,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年培训率分别达到100%。

  (二)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结合补短板、除隐患、促安全行动要求,全面排查全县工信系统安全隐患,解决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

  1. 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2. 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3. 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广泛宣传《湘阴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系统内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1. 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电力工程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深入推进船舶修造企业、新型墙材企业、电力及通信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危化行业软、硬件管理水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2. 剑指问题开展治理。专项治理做到“四个突出”:突出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突出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重点解决“想不到、认不清、管不了”等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地区、企业;突出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系统内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监管执法攻坚行动

  1. 严格监管执法责任。依据系统内企业所属行业领域、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行分级、分行业执法,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日常执法监管到每个企业。

  2.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风险、整治隐患,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区域和风险评级高、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停电、处罚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每月向县安委会报送“五个一批”执法情况。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执法明显加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执法明显增强、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

  4.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6日—3月1日)。制定计划,成立组织,广泛宣传,落实责任。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1日至12月15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每项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宣传、集中整治、集中执法、集中打击、集中检查,把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落实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将“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在工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局行政审批股具体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压实局党组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股室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股室分管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