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岳办〔2021〕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未按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散乱污企业仍然排查整治不彻底”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相关职能部门未按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散乱污企业仍然排查整治不彻底。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按《湘阴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属地乡镇(街道)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2、整改措施二: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各自领域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分类整治。
3、整改措施三: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湘阴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和长效管理措施。
(二)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湘阴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整治内容和目标,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工作落实的精准性。加大整治宣传力度,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加强督办督导,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列入县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督办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整改措施二:组织环保等部门联合排查“散乱污”企业31家,其中提升改造11家、整合搬迁3家、关停取缔17家;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县无“散乱污”企业和“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情况。
整改措施三:2021年7月根据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整治“散乱污”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县“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并印发给相关部门、乡镇和园区,形成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按照《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压实部门责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
(二)达成情况:根据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整治“散乱污”企业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迅速制定我县“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并印发给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园区,形成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并建立验收销号和巡查督察核实机制,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形成全民抵制的氛围。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
2、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加大日常监管与巡查力度,杜绝“散乱污”企业整治后出现反弹,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3、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依托乡镇(街道)和部门力量,每年定期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即日起5日内)向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人:杨铖,联系电话:15115095533。
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