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我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18-12-27 11:00 浏览次数: 1

湘阴工信安全〔2018〕15号

全县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按照文件精神,按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立即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时间安排

开工企业在2018年12月30前完成,新建企业竣工投产后2个月内完成。同时新建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行为,责令整改并限期达标。

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