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石塘镇白泥湖垸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申请人:湘阴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56Y
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石塘镇
湘阴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湘阴县石塘镇白泥湖垸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我局于2024年11月27日组织专家对《湘阴县石塘镇白泥湖垸水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杨家山高排闸堤段、杨家山低排闸堤段、鸡啼湖段堤防冲毁的护坡采用C20砼灌砌块石恢复。
(二)伏家咀涵坍塌段采用钢管恢复。
(三)狗头坝泄洪闸更换闸门和启闭机,对露筋部位采用环氧砂浆修补,对冲毁的消能设施段重建。
(四)白泥湖垸南撇洪堤桩号K0+610-K0+860段进行充填灌浆处理。桩号K1+360-K1+390裂缝部位进行翻筑。
(五)寺坝水库重建C30钢筋砼箱涵。
(六)新建朝阳机埠压力钢管过水通道。
(七)重建马头山泄洪闸箱涵和闸室。
(八)挖除林科所3号闸沉陷堤段,外运粘土进行回填压实,堤身采用充填灌浆。
(九)喻家塘清淤,塘坝边坡护砌,重建输水涵。
二、投资概算
经审核,工程总投资394.4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09.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5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5.5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12万元,独立费用58.68万元,基本预备费17.8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9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7.5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0万元。
三、工程总工期
基本同意总工期4个月。
四、有关要求
1.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按照四制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建设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验收管理;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本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湘阴县水利局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大设计变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3.你单位如对行政确认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除线下申请外,还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湘阴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