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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县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水毁修复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4-11-19 10:22 浏览次数: 1

  申请人:湘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周茜

  职务: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24006386581Q

  住所地:湘阴县樟树镇

  湘阴县樟树镇人民政府:

  你政府申请的《湘阴县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湘阴县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常年水位29.92m,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集雨面积14km2,防洪设计水位(P=5%)31.30~30.80m,校核防洪水位(P=2%)31.80m~31.30m。渠道断面坡度1:15,断面为土渠,平整顺直,养护一般。

  二、工程存在主要问题

  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无抗旱调蓄设施,水资源管理不善,旱季和插秧季节期间缺水问题突出,影响农业生产和居民用水;防汛通道路面宽度2~3.5m,路基条件差,严重影响防汛抢险车通行;路面为土路,年久失修,路况极差,经常是晴天一层灰,雨天一层泥,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增设抗旱调蓄设施,提升该段防汛道路品质,对路基加固及对路面做硬化处理势在必行。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一期工程内容为:抗旱橡胶坝一座。坝宽15m。坝底高程28.92m,坝顶高程29.92m,设计坝高1.0m。控制泵房一座。防汛通道提质改造785m;

  (2)二期工程内容为:渠道衬砌1650m。播撒草籽面积9752m2,渠道清淤6640m,播撒草籽14628.15m2,

  四、投资概算

  概算对应分为二期:

  (1)一期工程总投资120.98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120.98万元。工程部分投资116.7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3.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97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1.1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28万元;独立费用11.51万元;基本预备费5.5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15万元。

  (2)二期工程总投资359.68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359.68万元:工程部分投资352.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88.9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64万元;独立费用35.95万元;基本预备费16.7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6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73万元。

  五、工程总工期

  建议施工工期从2024年12月至次年3月。

  六、有关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建设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严格验收管理;落实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本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湘阴县水利局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大设计变更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附件:《湘阴县樟树镇撇洪渠罗山嘴段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概算批复审核表附件.pdf

  湘阴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