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湘阴县燎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根据《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工程取水规模为9460m³/d,年取水量300万m³/a,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地点位于湘阴县金龙镇金鸡山水库、峡山水库、常家洞水库。设计供水人口51200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采用的140L/人·d,符合《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的用水标准,用水水平合理。
二、基本同意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水厂取水工程厂区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该工程供水范围内现状污水处理厂规模不满足规划水平年退水要求的,你公司应在满足区域退水要求条件下做好供水工作。
三、应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水资源保护措施,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采用深度处理工艺以满足出厂水水质要求,加强取水水源和出厂水水质监测,确保水厂供水安全。
四、你公司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订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应加强供水管网维护,完善取用水台账,尽量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五、你公司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实时监控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信息应接入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应加强对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并定期对该工程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将按照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六、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在该工程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经我局对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合格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自本批文批准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本批文自行失效,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湘阴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