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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08-25 09:07 浏览次数: 1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城发集团、县洋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湘阴县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水利局

  2025年8月7日

  湘阴县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突击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打好我县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做好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压实整治责任,推动农村饮水难用水难、农村饮水质量差、农村用水乱收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见效,有力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集中整治“总体战”为基本盘,以“突击战”为突破口,聚焦“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有分量”等方面,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责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工程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点面结合、抓一个成一个、年底前能见行见效的要求,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农村供水的薄弱环节为突击点,靶向突破、集中攻坚、上下贯通、“查、改、治”一体推进,实现突出问题有效解决、重点区域有力提升、薄弱环节有序加强,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努力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确保“突击战”取得重大成效。

  二、工作任务

  1.突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成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系统梳理、逐一核实近年来上级巡视巡察立行立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供水问题,针对查摆的突出问题,采取快速响应、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突击整治措施,确保短期内见效,长期可持续。对存在整改不及时、问题反复、群众仍然不满意的问题,明确措施、着力解决、确保问题真改实改、群众满意。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水质不达标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水浑浊、有异味等问题,由卫健部门负责48小时内采样检测,暂停使用污染水源,由乡镇负责牵头启用应急供水(送水车、临时净水设备等)。供水企业要加装或修复净化消毒等设备(如次氯酸钠发生器)。环保部门牵头清理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养殖场、垃圾堆等),设立保护标识。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供水不稳定(频繁断水)突出问题:供水单位要及时抢修破裂管网,对老化设施在72小时内完成临时修复。在干旱地区组织应急拉水、蓄水罐调配。同步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多水源互补。改造水厂或水源工程,增加调蓄能力(如新建蓄水池、机井)。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工程管理缺失突出问题:对维修维护不及时、水费收缴混乱的,供水单位要在一周内公示水价、维修电话和收费标准,彻底杜绝“乱收费”行为。四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季节性缺水突出问题:优先将季节性缺水区域纳入自来水管网延伸入户工程,工程完成前,采取送水车送水,在1周内缓解群众用水困难。

  2.突击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聚焦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反映问题多、自来水入户愿望强、社会舆情大、影响程度广的区域,以乡镇为重点突击单元,采取“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快速攻坚”的突击整治模式,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全面攻坚、系统提升。各相关部门、乡镇和供水单位要找准问题症结,深挖问题根源,精准系统施策,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保障能力和运行管护水平,着力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动态清零,供水投诉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一是突击水源型问题区:地表水污染高风险区、地下水水质超标区。二是突击工程薄弱区:老旧管网覆盖村、管网未覆盖的分散式供水村、未并入规模水厂的边缘村。三是突击季节性缺水区:降雨量少供水能力受限的区域。

  3.突击农村供水薄弱环节。针对农村供水系统中水源水量水质不稳定、管网老化、管理缺位、水质风险等突出薄弱环节,采取“靶向攻坚、短长结合、标本兼治”的突击整治策略,在前期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改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着力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群众水平。一是水源保障薄弱环节:启用应急水源,对干旱缺水村,乡镇和供水单位协调消防车、运水车定点送水,或启动备用水井。对水源地周边养殖场、垃圾堆等24小时内清理,设立隔离防护栏。二是供水工程薄弱环节:供水单位组建“抢修突击队”,对老化管网48小时内完成临时修复;对末端供水不足村,72小时内加装增压泵或调节水箱。三是水质安全薄弱环节:针对水质超标问题,立即停用污染水源,投放消毒片,启动应急净水设备。针对浊度问题:清洗蓄水池,更换滤料。卫健部门要定期进行水样检测。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前完成)。组织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通过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突击战”工作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解读《湘阴县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代表表态发言,县领导动员讲话等明确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及措施。

  2.建立台账阶段(8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牵头,组织供水单位严格对照突击任务和工作要求,再次组织全面排查,对水质问题(浑浊、异味、微生物超标等)、水量问题(季节性缺水、水压不足等)、工程问题(管网老化、设备故障等)、管理问题(责任不清、收费混乱等)实行问题清单式管理,按轻重缓急建立“一镇一台账一问题一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县水利局。

  3.集中攻坚阶段(1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和供水单位要对照“突击战”任务台账狠抓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指导督促,确保突击任务按期保质推进。

  4.验收销号阶段(12月底前完成)。按照“水厂自验、乡镇核查、县级验收”要求,各水厂对照任务台账逐一开展自验;各乡镇对问题开展全覆盖核查,并对其他问题同步进行核查;县级组织复核验收,确保突击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县级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管护责任,合力攻坚打好打赢“突击战”。

  1.组建工作专班。组建县级农村饮水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供水企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水利局局长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专班办公室设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组织做好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审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监督;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项目审批立项,指导申报专项债券、农村供水水价核定;县财政局按照事权责任划分等政策规定,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供水“三化”建设、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检测等,指导申报专项债券;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综合排查整治、水源水质监测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村镇延伸;县卫健局负责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期间周边施工环境相关协调工作,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摸底排查工作(包括饮用井水、山泉水的分散供水工程),开展饮水安全标准、水费优惠等政策宣传工作,开展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和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粤海水务、润众和燎源自来水公司及各水厂负责做好各自供水区域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运行安全,做好高温季节、节假日用水高峰期的应急供水预案,做好项目实施,开展节约用水和用水储备的宣传工作,及时高效处理抢修和用户投诉。

  2.建立包干机制。压紧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联点机制,参照防汛包联机制,每个乡镇明确1名县级领导(统筹协调所包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定期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掌握问题排查、整改进度)、1名纪委监委负责同志(监督整改效能,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名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人员(指导解决专业问题,跟踪督促问题台账清零),实现乡镇包干联点全覆盖;各乡镇组建突击队伍,抽调精干力量,明确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具体问题整改,收集群众反馈,及时处理整治过程中的问题,防止问题反弹。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高效推进。

  3.加强调度督导。县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督导”,并定期通报突击情况。通过常态化、精准化调度督导,实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确保所有突出问题按期整改、全部销号,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对突击任务推进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佳的乡镇,及时进行约谈、挂牌督办。

  4.强化资金保障。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着力统筹相关渠道资金,县发改局、财政局加大专项债券支持力度,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各供水企业积极争取金融信贷、社会资本投入,全力以赴保障突击任务资金需求。

  5.加强正向引导。通过电视台、村村响、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突击战”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让群众充分了解整治工作的意义、进展和成效,增强对政府工作的信任;调动基层干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整治的局面,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6.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一再反弹、屡督不改、存在问题不查不报、敷衍突击、应付了事、突击成效与预期差距大,以及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抵触、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情形,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好、中、差”分类评价体系,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