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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利局领导班子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1-04-06 10:51 浏览次数: 1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局党组制定了《湘阴县水利局领导班子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和本股室的工作,配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 

中共湘阴县水利局党组

2021年3月26日

湘阴县水利局

领导班子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水利系统各级负责班子和负责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根据《中共湘阴县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湘阴发〔2015〕3号),现将局负责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明确如下。

一、水利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责任范围: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局领导班子对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监督、检查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全系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

2.对全系统政治生态负领导责任,督促各股、室、站和基层水管单位的负责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日常监管,每年至少对其开展1次廉政履责谈话。

3.领导和支持查处全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4.科学把握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政治生态评价得分较低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抓好全系统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7.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及时听取各股、室、站和基层水管单位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二、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王锐(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范围: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全面负责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水利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1次水利局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负责落实水利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听取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水利系统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

5.旗帆鲜明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查处水利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

6.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向上级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水利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共性责任清单

1.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领导和支持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

4.定期听取分管股、室、站和基层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分管股、室、站和基层水管单位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指导解决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5.对所管业务范围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监督、重点防止水利工程建设、监督领域、水资源管理领域及行政审批执法等环节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6.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水利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个性责任清单

陈胜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含档案和机关后勤)、人事、财务(含统计和内审)、工程运监(含质监和安全生产)、设计院、党建、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基层水管体制改革和机关人事整治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工程运管监督股、水利设计院及所联岭北垸、沙田垸、湘资垸、新泉水闸、官港永兴、东河坝电排等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吴亚球(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河道、湖泊、水库保洁和堤防管理、水政执法、水保、挖泥船队改革后续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水政大队、河湖管理股、水保股、河长办及所联城南地区乡镇垸区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秦卫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防汛抗灾、水利建设、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工程规划、工程项目服务、电排、水库移民、工会、关工委、老干科协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项目服务中心、电排站、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规计股、工会及所联城西垸、城西电排等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向建林(总工程师)

负责行政审批、优化经济环境、水资源、扫黑除恶、综治民调、信访维稳、民兵武装、企业帮扶、协管工程建设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行政审批股、水资源股、信访办公室及南湖垸、湘滨垸、王家河电排等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彭  勇(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公司转隶、基层水管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农饮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及所联长仑地区、青潭垸等水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刘  宪(负责干部)

负责联村办点、乡村振兴、一书记等有关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一书记办及所联东湖垸、物资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中如遇人事调整,责任清单相应责任人按最新人事安排自动更新替代,本年度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