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利局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04-30 11:23 浏览次数: 1

湘阴水利发〔2019〕3号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水利局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水利局

2019年4月29日

湘阴县水利局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开展有效整治,决定5-7月在水利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紧贴水利实际,加强研判,科学谋划,周密部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推进我县水利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7月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周勇任组长,夏建勋、吴亚球、秦卫平任副组长,刘双喜、王宏、甘卫、各基层水管单位法人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卫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节点与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5月1日—7月1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

(一)继续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内的黑恶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整治,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严厉打击阻碍工程施工的黑恶势力。

2.严厉打击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严厉打击在水利工程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二)继续对河道偷采乱采砂石资源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整治

根据县扫黑办要求在本次为期两个月(5月1日-7月1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痛恶绝的各类偷采乱采砂石资源问题,对河道采砂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和打击整顿,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有效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

(责任股室:建管中心,责任人:王宏)

1.提高思想认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把握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黑恶现象,加强宣传工作,强化氛围营造,调动各参建单位、工程施工和当地村组的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

2.持续线索摸排。在各项目所在地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继续全力收集,梳理水利项目建设及管辖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保证线索管理台帐的持续管理。

3.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线索核查、管理、分流规定,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利领域涉黑涉恶势力。

(二)关于河道采砂领域专项整治

(责任股室:水政大队,责任人:刘双喜)

1.召开整治行动部署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到位,线索摸排不到位,工作协调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开展清湖行动,清四乱行动并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途径宣传发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氛围。

2.广泛收集线索。根据本次整治行动要求我局将组织力量开展清湖行动,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摸底排查,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到盗采猖獗水域周边深入摸排涉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砂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

3.加强对盗采船只的处理力度。一经发现有盗采行为的船只,我们将迅速组织查处、全面收集证据,从严从重打击处理;依法及时查封、扣押、涉砂涉黑涉恶船只,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彻底打击涉砂黑恶犯罪使本次行动取得胜利。

五、工作要求

1.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7月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为扫除黑恶一线同志撑腰打气、排除干扰,斗争期间,局党组将不定期进行督导,发现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法依纪问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