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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04-12 10:22 浏览次数: 1

湘阴水务发〔2019〕14号

各基层水管单位,相关各股室、站:

根据上级部署,按照《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18号)和《岳阳市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湘阴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湘阴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湘阴县水务局

2019年4月11日

湘阴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和《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办发电〔2019〕3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18号)、《岳阳市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0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县水利行业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

在水利系统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化堤防、机埠、涵闸、水库、塘坝、涉水工程项目、防汛器材仓库和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等方面的监管督查,推动水利行业领域各类隐患的“清零”行动,确保本行业领域内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贡献一份力量。

二、重点内容

结合我县水利行业特点,突出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生产经营、河道采砂等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重大水利工程、新建水库工程、灌区续建配套、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水库、拦河闸坝、堤防、农村水厂、排涝泵站(电排)等运行工程,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领域。主要整治以下问题: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资质挂靠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后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对3人以上、10人以上、30人以上同时作业的场所未落实有效防范群死群伤安全措施的;

5、水利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工程造价2%的标准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6、违法使用民爆物品,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及作业规程的;

7、建筑工地、单位院落、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未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危旧器材库房未悬挂警示标牌、未进行监控和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

8、超载、超速、超员驾驶,以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输的;

9、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按有关规定在现场监督的;

10、特种设备存在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或超检验期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11、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行车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施工临时用电等违反安全施工要求的;

12、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13、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月1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对之前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分级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4月16日至7月15日)

一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查问题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查履职尽责,看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发现的隐患是否按时整改到位;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要求如实上报。

二是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和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度。

三是巡查检查抽查做到对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帐;对所有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三)督导整改、总结提高(7月16日至7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形成台帐备查。并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大排查重在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大管控重在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大整治重在工作有力度、出实效。

(一)认真落实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问题,要紧盯不放,责成和帮助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