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水务发[2017]89号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切实保障秋冬水利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安全生产主线意识,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生产落实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秋冬水利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前一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对照检查标准,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整改,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工作内容
对上一阶段未覆盖到,上阶段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针对当前季度的特点,以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劳动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开展“回头看”;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迟缓、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着”;对今年以来尤其是大检查期间有问题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对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监管是否做到零容忍、严执法的开展“回头看’’;对各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对“打非治违”情况和“一单四制”要求落实情况“回头看”。
四、工作重点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回头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对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回头看”排查,确保重点防范措施到位;对前阶段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各单位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回头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秋冬水利建设期间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并将“回头看”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对“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书面检查整改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工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及时到位。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发现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施工企业,一律责令停工,全面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一律按规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依法公开严惩;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施工企业,一律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捡查“回头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回头看”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创新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覆盖到位、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严肃处理。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回头看”工作情况。
湘阴县水务局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