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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水务组〔2017〕1号 关于印发《水务系统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1-14 00:00 浏览次数: 1

各党支部

现将《水务系统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水务局党组

2017113

 

湘阴县水务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员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文件(湘组〔2016135号)以及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通知(湘组发〔20171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水务系统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好地发挥各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各党支部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时间从20171月中旬开始,在3月中旬全面完成,会期不少于一天。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准备工作

(一)认真制定方案,做好筹备工作。各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排查了解的基础上,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议程安排及相关要求,报水务局党组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

(二)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反复谈;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掌握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谈;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同时,要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四)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对照党章,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服务群众不到位,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五、主要步骤

(一)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和行业特点,确定评议重点,细化评议标准。还可以结合实际,明确“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对党员和党支部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党员日常管理情况以及“量化积分、分类定等”情况,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其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相关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局党组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六、强化组织指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局党组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各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支部要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320日前报水务局党建办公室(5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