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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水务发〔2016〕41号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我县农村供水水厂安全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6-09-28 00:00 浏览次数: 1

各基层水管单位及水厂:

国庆临近,为确保各水厂安全运行,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现就加强国庆期间水厂安全运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程管理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水厂厂长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水厂必须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相关工程管理单位要有一名负责人带班(带班人员及值班人员安全表要存档备查,值班电话上报县局农饮办)。

三、各水厂维修值班电话要对外公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对用水户提出的咨询和维修要求要及时答复处理。

四、请各分管水厂副职,在节前将负责水厂运行的工作人员微信号收集后报县局农饮办,农饮办将建立农村供水工程交流群,随时掌握水厂动态。

五、各水厂要在节前组织对各供水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国庆期间的正常供水。

六、如遇到重大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局,不得瞒报或擅自处理。

七、县局在国庆期间将对全县各水厂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水厂运行管理人员的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水质消毒情况等,如发现水厂无人在岗值班、设备未正常运行、水质未按要求消毒或水质未消毒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并按《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湘阴县水务局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