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水务发〔2016〕18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根据省水利厅《“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水党〔2016〕16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湘阴县水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股室、单位工作,做好贯彻落实。
湘阴县水务局
2016年4月19日
湘阴县水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水党〔2016〕16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局党组决定,开展县水务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县委、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党员干部以及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夯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优良行风。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易锦文
副组长:张立新 吴亚球 刘栋梁
成 员:李文忠 石伍满 余朝辉
宋 伟 甘 卫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石伍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30-2223548 13707408958。
三、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7、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8、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水利工程项目部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评审费、劳务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5、虚列支出名目用于非正当开支问题,多头开户、私设“账外账”、“小金库”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5.由单位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6.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在茶楼、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在上班时间、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期间参与打牌赌博。
4.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5.党员干部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以及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6.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5月中旬)
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部署我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中旬至6月)
1、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科室、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20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按要求作承诺。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组和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承诺,保证本人不出现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分别向局纪检和本单位作出“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承诺,承诺书将在公开栏、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三)督导检查(2016年6月至11月)
县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在6月、9月、11月前至少组织三次专项检查,局专项整治办也将对公务接待费用、单位食堂、在农家乐和公园餐馆等场所违规吃喝、在临时机构违规取酬、以工会或学会协会等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8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五、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