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水务发〔2016〕3号 关于全面开展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湘阴水务发〔2016〕3号
各基层水管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电[2015]42号)、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岳市安[2016]1号)等文件精神,局党委决定于2016年元月25日至27日,全面开展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已建成运行的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及各基层水管单位经营的企业或生产项目等。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基层水管单位
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情况,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的情况。
(二)在建水利工程
1、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安全检查“回头看”、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体系覆盖情况,查阅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工作方案(文件)及安全隐患登记及整改台账等资料。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启闭机械等危险性较大部位、环节、设备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责任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4、春节期间施工安排、应急值守安排等。
(三)已建水利工程
1、工程管理单位安全检查“回头看”、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管理单位责任状覆盖、人员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查阅会议记录、工作方案(文件)及安全隐患登记及整改台账等资料。
2、工程运行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责任体系的完善、运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3、工程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安排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五)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储存
取用、保管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存储地点是否满足安全规范要求,保管人员是否具有相关物品专业知识,有关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相关人员是否熟悉预案内容和责任分工,预案演练等。
三、工作要求
(一)督促问题整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有关问题,对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资料台账。2016年,各单位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建立安全隐患及销号台账,按照检查时间、带队领导、参与单位(部门)或人员、检查内容(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填写专项行动名称)、发现的安全隐患、被督查检查单位隐患整改联络人(含联系方式)、检查组督办人(含联系方式)、完成整改时间(销号时间)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建立台账。并根据台账信息及时跟踪督办、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每半年须向局安办反馈一次。
(三)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推行并加强闭环管理,督促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将自查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等信息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系统。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客观总结检查工作,并按时将情况报告局安办。
湘阴县水务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