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水务发〔2015〕46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务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水管单位,机关各股室、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水务局
2015年10月18日
湘阴县水务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和中共岳阳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纪发〔2015〕4号)及中共湘阴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湘阴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阴纪发〔20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构建“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预警处置准确有力、风险防控有效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工作目标: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在权力结构配置、权力动态管理、权利运行监督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立健全权力结构的科学配置体系、权力运行的风险防控和监督体系。
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程序和预防措施
(一)工作程序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步骤。
1、计划。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界定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制定工作措施。
2、执行。针对不同风险,实施计划阶段制定的工作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3、考核。在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之后,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修正。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启动下一个防范周期。
(二)预防措施
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2、中期监控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后期处置办法。通过警示提醒、诫免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或责任追究,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实施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易锦文
副组长:张立新 刘栋梁
成 员:吴亚球、林红光、杨晓红、刘凯、夏建勋、蒋子权、张胜先、陈建平、刘宪及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伍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领导负责管理分工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稳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了领导分工,局领导根据分工,加强对负责股(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方案》日期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主管股(室)自查出廉政风险点的审核,以及对防控措施和落实情况的管理和指导。各股(室)负责人加强对股(室)个人自查出廉政风险点的审核,以及对防控措施和落实情况的管理和指导。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方案》要求收集建立本部门(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类资料上报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
1、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立新同志负责股(室):人事股、燎原水库管理所、赛美水库管理所
(1)人事股负责人:余朝辉
工作人员:王娟
(2)燎原水库管理所负责人:张治政
(3)赛美水库管理所负责人:蒋传清
2、副局长吴亚球同志负责股(室):财计股、办公室、后勤管理中心
(1)财计股负责人:宋伟
工作人员:徐珊莉
(2)办公室负责人:李文忠
工作人员:黄佩丽
(3)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崔红旭
工作人员:张晗亮
3、副局长林红光同志负责股(室):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水利勘测设计院
(1)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宏
工作人员:周旺
(2)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人:秦卫平
工作人员:刘伶俐
4、副局长杨晓红同志负责股(室):县电排总站、农饮办
(1)县电排总站负责人:何明
工作人员:姚骞
(2)农饮办负责人:夏伟
工作人员:刘宇
5、副局长刘凯同志负责股(室):县防汛办、水建办、档案室
(1)县防汛办、水建办负责人:杨应军
工作人员:刘文知
(2)档案室负责人:邓红艳
工作人员:吴恋
6、副局长夏建勋同志负责股(室):水保水资源局
水保水资源局负责人:杨健
工作人员:李建辉
7、副局长蒋子权同志负责股(室):水政大队、河道站
水政大队、河道站负责人:刘双喜
工作人员:刘敏 、王宏辉
8、副局长张胜先同志负责:立业公司
立业公司负责人:彭勇
工作人员:姚岚
9、工会主席陈建平同志负责股(室):工会
工作人员:易灿辉
10、党委委员刘宪同志负责股(室):综合经营站
综合经营站负责人:苏建军
工作人员:颜敏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5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10月18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分为计划阶段、执行阶段、考核阶段、修正阶段“四个环节”实施系统管理。下一年度参照上一年度循环实施。
(一)计划阶段:(10月18日—10月31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进行思想发动,查找风险点和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1、规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
2、查找、辨识、确定风险点。根据各股(室)和个人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具体业务事项,逐项工作、逐个环节、逐个岗位查找廉政风险。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和特点等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集体定、组织评”及“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找”等多种方式,采取个人自查、思想排查、单位评查、交叉互查的“四查法”,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认真查找在个人素质、岗位职责和制度机制等方面易产生腐败现象或者出现错误的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深股(室)和个人履行职责中的各类廉政风险,发现管理及相关制度执行中的不足。各股(室)和个人查找出廉政风险点后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并上报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梳理、审核,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按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风险高低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点为一级,涉嫌党政纪处分的风险点为二级,涉嫌违规操作的风险点为三级),编制水利局廉政风险点分类、定级目录和说明,对于风险要以红、橙、蓝三色实施分期预警,建立台账。
3、制定预防措施。局领导班子及各股(室)要根据确定的风险点的种类、级别,分级确定风险防控责任人,认真制定切实可行、便于监督的防控措施。个人素质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的防控措施采取自己定、大家帮、组织审的方法落实,制度机制风险的防控措施采取集体制定的方法落实。防控措施确定后,各股(室)及个人要签字背书并予以公示。
4、实施分级管理。针对风险点的级别分别确定监管责任人。重点岗位、重要权力方面存在的一级风险由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监控,其他方面存在的一级风险在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监管的基础下,由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重点监管,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及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二级廉政风险,由局主管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三级风险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监管,股(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二)执行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是完善工作档案。局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档案和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
二是开展公开承诺。将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单位主要领导要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前期预防措施。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以廉政谈话、谈心活动、廉政承诺、廉政文化“六进”、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和法纪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大“三公开”力度,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工作环节透明。
四是加强中期监控。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保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抽查等三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规范制度、规范行为、规范决策、规范监督”的要求,开展“重温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专题教育活动,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充实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各项防控措施中,
五是落实后期处置办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情节轻微的;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通过谈话、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予以了结;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六是构建风险监控网络。综合运用已有监察手段,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的相关情况,将线索不清但反映突出的问题视为廉政风险,进行跟踪调查。
(三)考核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考核标准,以股(室)自查、领导小组专项检查的方式,对风险防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估。
一是认真总结。各股(室)及干部职工要突出职责履行、廉洁自律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三方面内容,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估,自我总结,撰写自查报告。
二是开展述评。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对个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测评。召开水务局干部职工大会对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运行情况、实际效果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综合评价。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局各股(室)日常工作情况、群众测评情况、座谈交流情况以及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对各部门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定等意见。
(四)修正阶段:(12月20日—12月31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综合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改进风险防控措施,优化工作目标,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启动下一个工作循环。
一是及时反馈。针对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反馈,明确改进的目标、要求和时限。
二是整改落实。各股(室)要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不断改进防控措施,完善工作体系,及时进行自我修正。在此基础上,要撰写上报整改报告,制定新的部门和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抓好新一轮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启动和运行。
七、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本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大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查找风险点、制定措施,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真正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