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水厂安全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5-09-24 00:00 浏览次数: 1

湘阴水务发〔201540

 

 

各基层水管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确保各水厂安全运行,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水厂安全运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程管理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水厂厂长为直接责任人。  

二、各水厂必须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相关工程管理单位要有一名负责人带班(带班人员及值班人员安全表要存档备查,值班电话上报县局农村饮水安全办)。

三、各水厂维修值班电话要对外公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对用水户提出的咨询和维修要求要及时答复处理。

四、各水厂要在节前组织对各供水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及时维修维护,确保两节期间的正常供水。

五、如遇到重大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县局,不得瞒报或擅自处理。

六、节前由县水质检测中心对所有水厂进行一次水质抽检,检测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千分制考核。

七、县局在两节期间将对全县各水厂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水厂运行管理人员的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水质消毒情况等,如发现水厂无人在岗值班、设备未正常运行、水质未按要求消毒或水质未消毒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并按《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湘阴县水务局

 201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