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水务发〔2015〕36号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直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
为切实做好全县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湘阴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水务局
2015年8月27日
湘阴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湘阴安发[2015]12号),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水利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促进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重点检查在建水利项目、水库、山塘、农村水厂、泵站等工程设施。
三、检查和整治重点
(一)水利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
非法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减少安全投入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未按规定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并及时备案的;未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未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不按规定进行新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班前、岗前安全教育的;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使用,未建立技术档案和日常维护保养的; 脚手架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拆除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施工中,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二)水利工程运行
水库、山塘、水闸等水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的;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安全调度运用规程不落实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编制和事故救援演练未开展的;水库、山塘、水闸及电排机电设备安全监测和工程安全状况记录不健全的;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山塘、水闸未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的;小型水库、山塘、水闸管护和安全观测与巡查人员不落实的。
(三)河道采砂
非法违规采砂问题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和防汛任务较重的河段;无证或不按许可要求的采砂行为;在开采区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航道、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汛安全的采运砂行为。
(四)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勘测作业、设计查勘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操作流程的;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制定应急避险方案的;对聘用的临时工不按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的。
(五)农村安全饮水
水源未树立标示牌的;机房未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的;加药房未做好防护措施的;药品未做好分开存放;
(六)后勤服务
以防范火灾、安全用电、爆炸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职工食堂、办公场所、单位出租房、物资仓库等场所和锅炉、压力容器、车辆船舶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
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库,列入整改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中旬-12月中旬)
县水务局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林红光副局长带队,工程站、质监站参加,检查全县水利在建和已建工程;
第二组:杨晓红副局长带队,电排站、农饮办参加,检查全县电排站和农村水厂。
第三组:刘凯副局长带队,县防办参加,检查除第一组外的水库、山塘、水闸工程。检查防汛仓库的消防安全等相关安
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组:吴亚球副局长带队,局办公室、后勤中心参加,检查局机关大院、局直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五组:蒋子权副局长带队,河道站参加,检查除第一组外的河道整治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
第六组:张胜先副局长带队,水政监察大队参加,及时查处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
各检查组开展检查时,要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深入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整治违规建设和违章作业情况,核查被检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湘阴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检查表》(附件1)、《湘阴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检查整治阶段实行“一周一报”,每周五将报表报送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检查单位要根据检查组整改意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回顾,仔细分析此次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暴露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此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打非治违”,狠抓措施落实,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 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确保此次活动 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
各单位要依据水利工程的特点,紧紧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高温、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又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责令停工整改。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信息库,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实行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查,限期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
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同时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形成围剿整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