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5-0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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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管理单位及水厂:
春节临近,为确保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春节期间安全运行,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现就加强水厂安全运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工程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安排专人,加强春节期间水厂及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向社会公布值班和业务办理电话,保证通讯畅通,确定专人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水厂安全和供水水质安全。
二、各相关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大对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各水厂要有一名负责人带班,必须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饮水安全存在隐患的水源地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值班人员安排表要存档备查,值班电话需在2015年2月17日前上报县局农饮中心,随时接受上级督查。
三、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明确专人负责,分片包干进行检查,对消毒药品缺失的要配发,过期的要更换,并明确专人按时按量投放,并做好记录,确保水质达标。
四、节前组织开展供水工程安全运行检查,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养护和清洗,完善应急机制,落实人员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便民服务,确保群众满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特此通知
湘阴县水务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