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水利发〔2020〕9号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利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站: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水利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水利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为了认真做好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办班子
根据人事异动,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名单如下:
组长:周勇
副组长:夏建勋
成员:何明、王宏、夏伟、余朝辉、饶正新、石伍满、
周扩军、李进辉、黄伟、各基层水管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黄伟(兼)
二、责任分解
1.代表建议:34号、38号、48号、57号
委员提案:16号
承办责任人:王宏,新泉、南湖、城西、沙田等水管会负责人
2.代表建议:52号、54号、56号
具体责任人:何明,南湖、静河、金龙、湘资等水管会
负责人
3.代表建议:39号、42号、43号、50号、37号
委员提案:11号、23号
具体责任人:李进辉,六塘、三塘、石塘、湘资等水管会
负责人
4.代表建议:28号 、45号、49号
委员提案:18号
具体责任人:饶正新,湘滨、城西、岭北等水管会负责人
5.代表建议:5号 、36号
委员提案:来信1件
具体责任人:余朝辉(与行政审批股合办的由人事股牵头)、
湘滨水管会负责人
6.代表建议:36号
委员提案:来信1件
具体责任人:石伍满、湘滨水管会负责人
7.代表建议:51号
具体责任人:周扩军、岭北水管会负责人
8.委员提案:68号
具体责任人:夏伟、湘资水管会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职责。做好涉水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构建和谐湘阴,高质量发展湘阴水利的有效途径,也是县人民政府及水利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为此,各承办股室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领工作责任,落实办理机制,要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填写相关表格。
(二)创新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已具备条件的,应在复函的同时抓紧及时解决,提高首次办结率;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谅解。各承办人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在承办过程中,对承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要通过电话、走访、座谈和视察等形式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听取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共商解决办法,确保见面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办理实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周勇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并成立水利局建议提案办理验收落实小组,由副局长夏建勋牵头负责对各股室办理情况进行验收。各相关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要全面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到建议提案牵头代表、委员所在的乡、镇、村、组,实地调查察看,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协商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小组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在5月20日前将议提案答复初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办公室校核,在6月10日前将规范答复件当面送呈代表或委员,并填写《办理建议、提案征求意见表》,交由代表、委员签字后带回办公室。所有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必须于6月15日前办复完毕。
附件:县水利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009-湘阴水利发〔2020〕9号-附件-2020年议提案办理方案.docx.xls
湘阴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