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水利发〔2020〕1号关于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0-01-21 10:34 浏览次数: 1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根据水利部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1号)和岳阳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岳市水利〔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县今年水早灾害防御准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责任制落实、方案预案、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一一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要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职责,落实好各单位、水库、堤防、河管涵闸等水利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的管护和水旱灾害防御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做好水毁修复工程水库病险整治工程、破大堤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扫尾工作。2019年水毁修复及应急除险工程,须于2020年汛前全面完工并完成验收,确保汛期正常发挥工程防洪抗旱功能。跨汛期施工的工程项目,要确保在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严格按照安全度汛要求,将防汛责任人、度汛方案、应急预案、抢险队伍及物资、现场管理等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四、认真开展水利度汛安全检查。各地要按照防汛检査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堤防、水库、河管涵闸等水利工程及雨水情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等可能存在的度汛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新的隐患必须无条件处理到位,并建立台账。

五、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各地要结合当地雨水工情变化, 科学制定水库汛期调度运用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所有方案预案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组织汛限水位复核工作。汛前,各地要按照水库防洪调度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水库汛限水位(汛期限制运行水位)的复核工作,所有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应设定汛限水位,水库汛限水位调整应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审批,并将复核的汛限水位成果汇总,报至县水利局备案。

七、 提高水旱灾害防御保障能力。要加强水利部门抢险队伍的管理,组织水利工程抢险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对水利部门管理的防汛抗旱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按照储备定额及时补充到位。要认真做好防汛抗旱信息系统设备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精准、运行高效。

八、切实履行部门监管督导职责。各地要结合工作职责,对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监管、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工作准备到位,确保各地安全度汛。

湘阴县水利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