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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务局2019年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04-10 10:32 浏览次数: 1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站: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湘阴县水务局2019年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水务局

2019年4月8日

湘阴县水务局2019年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19年县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议、提案共2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重点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为了认真做好今年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办班子

根据人事异动和班子分工调整,对今年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勇

副组长:夏建勋

成  员:何  明、王  宏、夏  伟、余朝辉、李进辉、黄  伟各基层水管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黄  伟

二、责任分解

1.代表建议:36号、43号、48号

委员提案:31号、37号、49号、71号、83号、来信1件

承办责任人:王  宏、相关水管单位负责人。

2.代表建议:12号、32号、34号、38号、42号

委员提案:111号、来信1件

具体责任人:何  明、相关水管单位负责人。

3.代表建议:33号、37号、44号、45号、47号(37号为重点建议)

具体责任人:李进辉、相关水管单位负责人。

4.代表建议:51号

委员提案:来信1件

具体责任人:余朝辉、相关水管单位负责人。

5.代表建议:无

委员提案:97号

具体责任人:夏  伟、相关水管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办理职责。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构建和谐湘阴的有效途径,是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为此,各承办股室和责任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填写相关表格。

(二)改进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凡已具备条件的,应在复函的同时抓紧及时解决,提高首次办结率;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谅解。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各承办小组负责人在承办过程中,对承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要通过电话、走访、座谈和视察等形式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听取代表及委员们的意见,共商解决办法,确保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加强领导,确保办理实效。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周勇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并成立议提案办理验收落实小组,由副局长夏建勋牵头负责对各股室办理情况进行验收。各相关责任股室(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要深入到议提案牵头代表、委员所在的乡、镇、村、组,实地调查察看,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协商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小组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在5月20日前将议提案答复初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办公室校核,在6月10日前将规范答复件当面送呈代表或委员,并填写《办理建议、提案征求意见表》,交由代表、委员签字后带回办公室。所有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必须于6月15日前办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