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10-1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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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
规划概况:《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规划范围为鹤龙湖、义和垸湾河、岭北垸夹河、南湖哑河、湘滨王家河和阳雀湖共6个河湖段;规划对象为河湖内的采砂活动;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期为4年,即2019-2022年。规划可采区6个,鹤龙湖、义和垸湾河、岭北垸夹河、南湖哑河、湘滨王家河和阳雀湖各规划可采区1个,总可采区面积7.17km2,可采储量19535万吨,规划年度采砂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规划期控制总量8000万吨。
规划实施主要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水环境及生态环境。采砂作业将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体变浑浊,影响水环境质量;采砂船与运砂船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排放处理不当均由可能造成采砂区及其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采砂船、运沙船运行产生的噪音将会对周边产生不利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湘阴县水利局。
联系人:饶正新 联系电话:15842891136
联系地址:湘阴县水利局。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