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且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2.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随意增减景点,或无故甩团、甩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导游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或讲解内容低俗、误导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4.通过虚假宣传、刻意误导等方式,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前往指定购物场所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服务标准未达到旅游合同约定,如擅自降低住宿、餐饮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消费环节违规方面
1.以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旅游产品或服务存在价格虚高、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对旅游行程、服务内容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变更合同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0730-2220096
2.来信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江东西路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邮编:414600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各涉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湘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