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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同样医保报销待遇

发布时间: 2016-11-16 00:00 浏览次数: 1

1115日上午,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副县长甘文伟出席。

会议指出,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六统一、一提高”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提高统筹层次的总体要求,我县已于9月份将原卫计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和人社部门的城镇居民医保两个机构和职能合二为一,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两种保险制度实行整合,两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称为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起,我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同样的医保报销待遇,并统一参保缴费,其中个人缴费150元。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从201611月份开始,集中参保期截止1231日,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缴费。

林恒求充分肯定了我县2016年新农合工作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成绩,希望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扎实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深刻认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参保对象、参保缴费标准和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管理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抓好窗口的管理服务,保持资金的规范运行。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工作,搞好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后,林恒求和甘文伟察看了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